Essay
0050 一股不賣就能退休?四種提領方式的槓桿與風險比較
退休之後,每年需要一筆生活費,但又捨不得賣掉辛苦累積的 0050,怎麼辦?
一個很有吸引力的答案是:把股票拿去質押,需要多少就借多少。股票繼續持有,股息繼續再投入,連利息也用新的借款支付。
這樣看起來,生活費有了,股票一股也沒少,資產還能繼續參與市場上漲。
「買借死」(Buy, Borrow, Die)的退休版本,正是抓住了這種心理:我們喜歡看到持股張數增加,卻容易把賣股視為財富正在流失。
但退休生活消耗的,終究是購買力。股票有沒有賣掉,無法單獨告訴我們財富還剩多少。
借款可以提供現金,卻不會創造收入。當生活費花掉之後,增加的負債同樣會減少淨資產。
理解這一點,再來比較純 0050、質押借生活費、0050 搭配正二,以及借款加碼 0050,才不會把一份槓桿策略回測,讀成可以直接照抄的退休配方。
資料邊界:原文的 2003–2026 回測未提供原始資料與程式,仍未獨立驗證。本文新增的四組比較,則以官方淨值、配息與分割資料,自建 2014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6 年 8 月 28 日的模型,兩者不混用。新模型假設可按淨值交易、股息於除息日再投入及借款持續可得,未納入個人稅負與交易摩擦。官方資料查核日期為 2026 年 9 月 12 日;本文為決策框架,不構成個別化投資建議。
花掉 50 萬元,財富就少了 50 萬元
假設退休時持有 1,000 萬元的 0050,沒有負債,接下來需要花掉 50 萬元生活費。先忽略市場漲跌、利息與交易成本,兩種做法的結果如下:
| 生活費已花掉之後 | 賣股支付生活費 | 質押借款支付生活費 |
|---|---|---|
| 剩餘股票市值 | 950 萬元 | 1,000 萬元 |
| 負債 | 0 元 | 50 萬元 |
| 淨資產 | 950 萬元 | 950 萬元 |
| 股票曝險/淨資產 | 1 倍 | 約 1.053 倍 |
質押者帳上仍有 1,000 萬元股票,但其中有 50 萬元對應的是債務。扣掉負債,兩者留下的淨資產一樣。
更精確地說,借款入帳的當下,會同時增加現金與負債,淨資產並未因此減少;是後來把現金花掉,才讓淨資產下降。 賣股也一樣,出售只是把股票換成現金,消費才是財富離開資產負債表的時刻。
兩條路的差別,在於消費之後保留了多少市場曝險。
質押者用 950 萬元淨資產,繼續承擔 1,000 萬元股票的漲跌,槓桿倍數就是:
1,000 ÷ 950 ≈ 1.053 倍。
如果往後生活費持續靠借款支應,利息也加入負債,資產與負債便會沿著不同路徑變動。股市下跌時,股票市值縮水,借款卻不會同步減少,槓桿可能被動升高。
所以,「一股不賣」可以描述交易行為,卻不能拿來證明本金受到保護。評估退休財務時,必須把負債一起放回畫面裡。
75% 0050+25% 正二,改變的是取得槓桿的方式
如果質押的作用,是在花掉生活費之後保留較高的股票曝險,那麼,透過其他工具增加曝險,是否可能出現相近結果?
這就是 75% 0050+25% 台灣 50 正二的比較意義。
以原型 ETF 約一倍、正二約兩倍的單日指數曝險估算,在目標權重下,組合曝險約為:
75% × 1+25% × 2=1.25 倍。
這個組合支付生活費時直接賣出 ETF,並透過剩餘部位中的正二保留槓桿。質押策略則把借款留在投資人自己的帳上。
兩者都可能讓退休者在消費之後,繼續承擔高於淨資產的股票曝險。但它們並不是可以完全互換的工具:質押槓桿會隨累積負債與股價變動;75/25 組合則透過再平衡,讓權重回到設定範圍。
還有一個不能省略的細節:00631L 的目標是臺灣 50 指數的單日正向兩倍報酬,並不是 0050 市價漲跌的精確兩倍。組合的 1.25 倍也只是曝險估算,不是長期報酬保證。元大投信:00631L 基本資訊
用一個不含成本的假設就能理解。指數第一天上漲 10%,第二天下跌約 9.09%,兩天後回到原點;理想化每日正二卻會先上漲 20%,再下跌約 18.18%,最後約虧損 1.82%。
這是每日重設與複利路徑的結果。它不是每天固定扣除的「耗損費」,也不代表所有市場路徑都不利;連續上漲時,複利也可能放大成果。正因如此,長期持有的結果不能只把指數累積報酬乘以二。證交所也提醒這類 ETF 有每日調整、期現貨價差與交易成本等風險,並不宜長期持有。臺灣證券交易所:槓桿型及反向型 ETF
把四組放到同一張資產負債表
原摘要比較的是「質押借生活費」與「75/25 賣股提領」,並強調期末財富只差約 0.77%。要看清楚槓桿的代價,我會再加上純 0050,以及借款買進更多 0050。
其中,「借款加碼」需要先定義金額。如果自有 1,000 萬元,再借 1,000 萬元買股,起始曝險是 2 倍;這與 75/25 的約 1.25 倍不同。主比較先把借款設定為 250 萬元,讓它與 75/25 有相同的起始名目曝險,2 倍版本另外列為補充。
| 組別 | 初始自有本金 | 初始持有的基金 | 個人借款 | 起始名目曝險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A:純 0050 | 1,000 萬元 | 1,000 萬元 0050 | 0 | 1 倍 |
| B:買借死 | 1,000 萬元 | 1,000 萬元 0050 | 起初為 0,生活費再借 | 1 倍,之後浮動 |
| C:75/25 | 1,000 萬元 | 750 萬元 0050+250 萬元正二 | 0 | 約 1.25 倍 |
| D:借款加碼 0050 | 1,000 萬元 | 1,250 萬元 0050 | 250 萬元 | 1.25 倍 |
四組的自有本金一樣。D 多持有的 250 萬元股票有負債相對應,不能把它當成比較時多送的本金。
再用「立刻花掉 50 萬元、暫無報酬與成本」的例子檢查:A 留下 950 萬元股票;B 留下 1,000 萬元股票與 50 萬元負債;C 留下 950 萬元 ETF,調回 75/25 後名目曝險約 1,187.5 萬元。D 若也調回 1.25 倍,就留下 1,187.5 萬元股票與 237.5 萬元負債。
四組都只剩 950 萬元淨資產;C、D 才是在這個時點對齊約 1.25 倍的曝險。
新比較:相同本金、相同生活費、相同資料期間
為了使用兩檔實際商品的資料,這次從 00631L 掛牌日 2014 年 10 月 31 日開始,至 2026 年 8 月 28 日結束。四組都投入自有資金 1,000 萬元,從 2015 年起,每年第一個共同有效交易日收盤提領生活費:第一年 50 萬元,每年增加 3%。
這個新期間共提領 12 次,合計 709.6 萬元;2026 年提領 69.2 萬元。它與原文從 2004 年開始累計的生活費不同,不能把兩份結果放在一起排名。
資料採用元大0050 歷史淨值、00631L 歷史淨值與0050 歷史配息。0050 的 1 拆 4、00631L 的 1 拆 22,依證交所公告還原;停牌期間官網填零的九筆日期,不視為基金歸零,四組共同略去估值,再銜接恢復交易後的報酬。0050 分割公告、00631L 分割公告
操作規則也先固定:
- **A 純 0050:**股息再投入,年度賣股支付生活費。
- **B 買借死:**股息再投入,生活費借款支付。借款固定年利率 3.8%,按實際日數除以 365 計息,6 月底與 12 月底把利息加入本金。
- **C 75/25:**年度賣出並調回 75/25;每季首個共同有效交易日檢查,正二權重低於 20% 或高於 30% 才額外調回。
- **D 借款 1.25 倍:**採同樣的 3.8% 計息規則,年度賣股支付生活費,再透過買賣股票及借還款調回 1.25 倍;季首曝險低於 1.20 或高於 1.30 倍,才額外調回。
這裡的區間是「季度檢查時的調整門檻」,不是任何一天都不會突破的保證。D 也不是借完 250 萬元後永遠不變;資產上漲時可能再借,下跌時可能賣股還款。
四組結果:加槓桿增加了財富,也增加了風險
以下是本次模型重算結果。金額單位為新臺幣萬元,期末淨資產已扣本金負債與未付利息;所有組別都已支付相同的 709.6 萬元生活費。
| 策略 | 期末淨資產 | 期末個人負債 | 淨資產最大回撤 | 平均名目曝險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A:純 0050 | 5,605.0 | 0 | −34.12% | 1.000 倍 |
| B:買借死 | 8,429.6 | 890.3 | −42.08% | 1.201 倍 |
| C:75% 0050+25% 正二 | 8,970.4 | 0 | −38.37% | 1.260 倍 |
| D:借款加碼 0050,目標 1.25 倍 | 7,925.8 | 2,039.6 | −42.04% | 1.232 倍 |
平均曝險是 2,876 個共同有效估值日的收盤算術平均。最大回撤按提領後淨資產相對歷史高點計算;停牌缺值期間無法觀察中間風險。基金內部成本已反映在淨值,但個人稅負、交易費用、滑價與續借限制未納入,這不是實務淨報酬保證。
A 是很重要的基準。在這段歷史與提領設定下,完全不借款、不用正二,仍支付了全部設定生活費,且期末留下約 5,605 萬元。三組槓桿策略的期末財富都更高,但最大回撤也都比 A 深。
B 與 C 的期末差距,在新期間約為 B 的 6.4%。這不是推翻原文的 0.77%,而是提醒:改變起點、採用實際商品資料後,接近程度也會改變。 本區間仍落在原文的校準樣本內,不能稱為樣本外驗證。
D 則提供另一個提醒:雖然它和 C 都以 1.25 倍起步,實際平均曝險仍分別是 1.232 與 1.260 倍。借款持股上漲時,固定負債相對淨資產的比例會下降;正二在上漲時占組合的比重卻可能增加。兩者的曝險漂移方向、調整時點與每日重設機制不同。
因此,不能把 C 與 D 的全部績效差距,都解釋成正二的融資成本比較便宜。
再嚴格一點:把借款組逐日調到相同曝險
為了檢查這個差異,我另外加了一個控制:每個有效日收盤,把「借款買 0050」調整到 C 當天收盤的名目曝險,供下一段持有期間使用。生活費及 3.8% 借款利率保持相同。
| 比較方式 | 期末淨資產 | 最大回撤 | 平均名目曝險 |
|---|---|---|---|
| C:實際 ETF 的 75/25 組合 | 8,970.4 萬元 | −38.37% | 1.260 倍 |
| 借款 0050,逐日跟隨 C 的名目曝險 | 8,559.7 萬元 | −40.90% | 1.260 倍 |
逐日對齊後,借款組與 C 的期末差距縮小了。但這仍不是兩個完全相同的商品:正二主要透過期貨取得指數曝險,0050 則有自己的追蹤與費用;正二的實際曝險也不會每天精確等於兩倍。
而且,這個控制需要調整 2,875 次,C 則只有 12 次年度再平衡與 1 次額外季度調整;大量交易的個人費用與成交摩擦尚未納入。它適合協助理解曝險,不能直接當成值得照做的交易規則。
如果借的是同額本金,2 倍版本會怎樣?
若原意是「自有 1,000 萬,再借 1,000 萬買同一檔 0050」,就應另外標示為 2 倍起始曝險。這個補充版本年度提領後調回 2 倍,季首落在 1.8–2.2 倍以外才額外調整。
本次模型下,期末淨資產約 1 億 9,154 萬元,但同時仍有約 2 億 69 萬元負債,最大回撤約 −62.79%;估值日收盤槓桿最高曾到 3.236 倍。
較多的期末財富伴隨更大的市場曝險與融資依賴。模型假設能取得同額借款,並隨資產成長持續加借;它沒有證明現實券商會提供這樣的初始額度、接受新增股票反覆設質或同意全部續借。不能把這組結果當成 1.25 倍策略的公平勝負判定。
再把全期個人借款利率改成不同數字、其餘市場資料保持不變,期末淨資產如下:
| 假設借款年利率 | B:買借死 | D:目標 1.25 倍 | 補充:目標 2 倍 |
|---|---|---|---|
| 2.0% | 8,521.6 萬元 | 8,392.3 萬元 | 2 億 4,493.9 萬元 |
| 3.8% | 8,429.6 萬元 | 7,925.8 萬元 | 1 億 9,154.1 萬元 |
| 6.0% | 8,298.9 萬元 | 7,381.9 萬元 | 1 億 4,260.6 萬元 |
| 8.0% | 8,159.4 萬元 | 6,911.0 萬元 | 9,994.8 萬元 |
這只是借款成本的敏感度測試,沒有連動改寫股價或 ETF 的期貨成本,也不是完整的升息情境預測。它顯示,持續維持較高借款曝險的策略,需要對融資成本保留更大的餘裕。
補上四組比較,仍不能直接變成退休配方
新比較補上了不加槓桿的基準,也用實際商品淨值取代上市前的正二合成資料,但幾個限制仍然存在。
第一,原摘要的 25% 正二比例,是配合原本的歷史樣本、3.8% 借款利率與再平衡規則校準的。新比較的期間仍包含在那段樣本中,不能因為重新寫了一套程式,就把它稱為樣本外驗證。D 的調整區間也只是事前明定的比較規則,沒有證據顯示它是最適比例。
第二,基金費用及追蹤差距雖已反映在實際淨值,投資人的交易稅費、滑價、股利稅與配息等待期間仍未完整納入。逐日調整尤其可能累積可觀成本,不能只看模型中的期末差距。
第三,借款組都假設能持續取得資金。B 借的是生活費;D 除了利息,還可能為維持曝險而反覆增加借款。固定 3.8% 與持續續借,是模型條件,無法替代真實契約。
第四,純 0050 只是這次用來隔離槓桿效果的基準,仍然承擔臺灣大型股市場風險。若要評估家庭退休適用性,還要加入現金、債券、其他收入與不同市場的配置,而不是在四組台股策略中選出一個期末最高值就結束。
退休最難處理的,是大跌時還要繼續生活
原摘要提到兩組最大回撤都接近 67%;新增的共同期間則沒有涵蓋 2008 年金融危機,四組主比較的最大回撤約為 34%–42%,2 倍補充組約 63%。較短期間沒有出現同樣跌幅,不能當成風險降低的證明。
用一個獨立的數學例子來理解這個幅度:若某個高點有 1,000 萬元淨資產,下跌 67% 後,只剩 330 萬元。不計後續提領,330 萬元要回到 1,000 萬元,需要上漲約 203%。
這不是在重現回測中的某一天,而是在把跌幅換成家庭能感受到的金額。
仍在工作的人,可能還有薪水支撐支出;退休者即使停止所有非必要消費,飲食、居住、醫療與照護費用仍會持續。如果退休初期就遇到大跌,還要從縮水的資產支付生活費,後來即使市場回升,也可能因已賣掉部位或增加債務而難以恢復。這就是提領期間需要注意的報酬順序風險。
因此,一個退休起點、不到 12 年的共同商品資料,仍不足以回答三十年或四十年的生活是否有保障。我還會要求看到不同退休起點、長期低報酬、退休初期大跌與利率上升的情境,並記錄生活費何時可能出現缺口、需要縮減多少支出,以及淨資產多久才能恢復。
質押與正二,各自有不同的中斷風險
對質押策略而言,市場能不能等到復甦,只是問題的一半;另一半是,貸款能不能等。
以臺灣券商的不限用途款項借貸為例,查核時的操作辦法規定,融通有期限,展延須經券商審查;利率調整可影響未結清借款,擔保品融通標準也可因市場與信用風險收緊。維持率不足時,另有補繳與擔保品處分規定。實際操作仍須核對個別契約。證交所操作辦法:第 4、7、16、20 條
這代表「今天可以借」與「未來每年都可以借到生活費及利息」之間,存在一個需要管理的缺口。即使股價尚未跌到追繳門檻,續借受限也可能打亂現金流安排。
原摘要聲稱歷史期間沒有觸發追繳,但缺少完整設定與紀錄,本文無法驗證。新增模型以「全部 0050 市值除以本金及未付利息」監控 130% 參考線,在有效估值日未觸線;這只是簡化的信用壓力指標,並未模擬實際授信上限、停牌期間的估值或續借審核,不能據此宣稱不會被追繳。
75/25 組合若以自有資金買進、未另行融資,則沒有個人質押借款的追繳義務;但 ETF 仍可能大幅下跌,長期策略也依賴持續執行再平衡。投資人若在跌幅最深時無法照規則操作,回測中的結果就不再是自己的結果。
元大投信把 00631L 定位為策略交易型產品,並提醒不適合長期持有。因此,若要把它放進長期配置,需要另外提出風險管理與驗證依據;一組比例本身無法完成這件事。元大投信:00631L 產品風險說明
「死」涉及另外一套稅務與傳承問題
這份比較實際模擬的是持有資產、借款與提領,沒有處理死亡時的債務清償、遺產分配與稅負。
美國 Buy, Borrow, Die 的稅務討論,涉及繼承資產的成本基礎規則。例如 IRS 說明,繼承財產的計稅基礎通常依死亡日公平市價或適用的替代估值決定。這不等於所有資產都適用,也不等於遺產沒有稅負或債務。IRS:Gifts & inheritances
所以,不能只把美國策略名稱換成 0050,就認定取得了同樣的租稅效果。若家庭規劃真的包含跨境資產、遺產或借款傳承,應由熟悉相關法域的稅務與法律專業人士確認。
我會把退休規則寫在借款與配置之前
對時間有限、還有家庭責任的人,退休策略除了報酬,也需要考慮管理負擔。每年要續借、處理利息、檢查擔保品與再平衡的系統,應先確認自己和家人是否有能力接手。
我會先把以下幾個決定寫進投資政策,再評估槓桿工具:
| 要先回答的問題 | 我會寫進投資政策的規則 |
|---|---|
| 每年真正需要投資組合支付多少? | 先列必要與可調整支出,再扣掉退休金等可預期收入,以剩餘缺口規劃提領 |
| 不靠新增借款,可以生活多久? | 依家庭支出、收入穩定度與資產流動性,訂出可動用資金的最低額度,不把未核准的授信當現金 |
| 大跌或利率上升時怎麼辦? | 事前訂出負債與曝險上限、停止加借條件,以及支出調整與還款順序 |
| 額外風險是否換來值得的改善? | 先與不使用槓桿、相同提領的基準比較,同時看生活費缺口、回撤和恢復時間 |
| 自己無法管理時,家人能否接手? | 留下帳戶、負債、到期日與操作規則,讓生活費安排不依賴一個人的即時判斷 |
這些門檻沒有適合所有人的固定數字。退休金收入穩定、必要支出低,與完全依靠投資組合支撐醫療和照護的家庭,承受同一段跌幅的能力就不同。
我的原則是:如果短期必要生活費必須依賴市場及時上漲,或每次續借都成功,這個退休計畫就還需要調整。 在說清楚替代現金來源、風險上限與中斷時的處理方式之前,我不會只憑一張回測圖加入槓桿。
退休資產的用途,是支持生活。持股張數可以是紀錄,但不必成為不能打破的承諾。
每次規劃提領時,我會重新問自己:這筆生活費花掉後,扣除所有負債與成本,還剩多少淨資產?接下來的必要支出,又能靠哪些確實可用的資源支付?